谈及那草原上的孤狼,我的心中便涌起一股别样的钟爱。
它既不具备犬类的娇柔,也不似狡狐那般圆滑。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,狼的名声并不佳,常被视作人类的宿敌,描述其狡黠凶残。就连天真未凿的孩童,也从小听着关于狼的恐怖故事,家长与师者借此以作警示。
然而,狼之魅力,远超世人的刻板印象,我独爱其超脱尘世、不被污染的野性。
人们常言观人应内外兼修,那么不妨先从狼的外貌一窥究竟。狼身虽不及人肤之光滑,但其毛发光泽,非其他走兽所能比拟。狼的体态自首至尾,流畅而对称,犹如山川之畅快,这亦是它在狩猎中持久耐力的来源。至于内在,我们华夏民族素喜透过现象看本质。狗,一见之下,或是友善地摇尾乞怜,或是凶相毕露,狂吠不止。而狼,却冷若冰霜,目光深邃,似不问尘世纷扰,却又似乎一切尽在掌控之中,那份超然物外的天子之姿,与狗之街头巷尾形象,高下立判。
相较于独狼,我更偏爱那群居的狼群。在捕猎时,它们的社会分工明确,从嗅迹追踪到协同围猎,每一环节都精确无误,无懈可击。《亮剑》中的李云龙曾言,狼之狡猾,群狼更是令虎惧怕三分。
或许在未来的某日,人们会重新审视这位草原与森林的王者。愿那时,狼依然存于世间,让人们得以瞻仰其孤高冷漠中的骄傲眼神。